Hu單身事紀—《2012.03.29》「台灣不是個國家」

現在終於知道為什麼台灣不是個國家了,一直以為我們有領土有人民有主權,但我們沒有政府。一個政府是保障人民權益與安全,但我們政府卻是帶頭領銜霸凌百姓,連人民的健康都可以枉顧與犧牲換取利益,這當然不是一個政府該為,所以我們沒有政府因此我們不是個國家。

一個美牛開放竟然也可以需要開會決議,甚至還有藍軍乾脆惡性散會打拖延戰,今天開會本來是要逐一討論開放相關規定,卻被惡意散會凍結,如果轉交協商必須等一個月後再來,「奧步」絕對是每個政黨都會使,但攸關百姓健康還出奧步,真不知道選這些立委出來幹嘛,每天上演假抗爭真領薪。

這問題從一開始就沒有所謂討論的空間,卻被馬桶硬生塞了進來變成進入需要討論的議題,而討論的時候卻又故意拖延不討論打算怎樣!?瞞天過海還是暗渡陳倉!?再來是王家釘子戶問題,當官商勾結的時候誰還管你小百姓權益,原來「地方父母官」只存在於古代,我們還天真地以為父母官會保護我們原是帶頭惡法亦法。

95% v.s 5%,即使0.00000001%都不該放棄與剝奪,憲法保障人民有居住權,家都給人家拆了還甚麼保障啊,難怪「台灣不是個國家」。如果今天那兩棟透天厝是陳沖他們家,我絕對深信郝市長會帶頭跳出來想辦法轉彎而非上演昨日的「執行公權力」。同樣的事情碰上不同對象有不同的結果,難怪「台灣不是個國家」,只因王家是手無寸鐵的平民百姓,可把人家百年祖先遺留的「家」拆了,這要是以宗教觀點,這人絕對不得善終。

今年大選曾說過一句簡單到不行的話:「百姓要的真的不多,只是想『安居樂業』」爾爾。如今連住的地方都可以不痛癢地拆,今天是王家,明天倒楣就換拆你家,而且遺憾的行政命令裡頭規定說穿了就是四個字「說拆就拆」。今天才恍然大悟原來憲法保障的特定人有錢有權人的權益而非全部國民,我今天終於懂了。


★沒記錯,今天可是熱血沸騰的青年節,
為了紀念當年為中華民國流血流汗的志士們而定,
但如果他們可以活到今日,看到他們當年拋頭顱灑熱血創建的民國被搞成這般瘡痍德性,
或許會後悔當初何必!?

如果政黨只有惡鬥,政府只有無限上綱往財團靠攏,
完全漠視百姓無助的聲音與眼神,哪一天革命再啟也不無可能,
台灣貧富差距的確愈趨嚴重,這是不爭的廢話,
但現今掌權者目前似乎沒有打算解決的意思,更可畏的煽風點火助長火勢漫延,
所以未來請多投資保全業,有錢人上街都必須請保全,
因官商聯合欺壓百姓致使百姓無能生存只好偷拐搶騙樣樣來的日子,
不久的將來我們即都可預見。

我說,台灣,請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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